每日快报!依法惩治网暴 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征求意见稿对网络诽谤行为、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线下滋扰行为、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等如何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加以明确。(图片由CNSPHOTO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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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网暴危害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网民人数达10.67亿,较上年同期增长354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5.6%。然而,网络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滋生出了一些负面问题。尤其是网络暴力,不仅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人格权益,还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
近年来,在各个网站平台时而发生的网暴事件,备受社会关注。据抖音安全中心统计,其平台每天产生约8亿条评论,其中被投诉、举报并最终处理的评论中,“谩骂,人身攻击”占比32.79%。
谈到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两高一部”在征求意见稿中称,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
专家表示,我国法律对网暴的惩处并非无法可循,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作为治理网暴的法律依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受害者向施暴者进行追责的难度依然很大,主要源于定性难、取证难、监管难、成本高等问题。同时,现行法律还存在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法律条款分布松散、缺少专门性法律进行规制等不足之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当前,网络暴力已经是网络空间的社会公害。对于个人来讲,如果任由网暴肆虐会导致很多人名誉受损、人格被贬损、“社会性死亡”、精神失常,也有很多人失去了生命。此外,网暴也会对整个网络秩序造成影响。可以说,如果治理不好网络暴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依法严惩五类网暴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依法惩治网络侮辱行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依法惩治线下滋扰行为,将网络暴力延伸至线下,对被网暴者及其亲友实施拦截辱骂、滋事恐吓、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行为,实施网络诽谤、侮辱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应当从重处罚。
有效保障被害人权益
征求意见稿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针对相关网暴信息传播范围广、危害大、影响难消除的现实情况,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进展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有效消除不良影响。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等方式,实现对被害人人格权的有效保护。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做好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适时发布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向社会明确传导“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促进网络暴力综合治理,立足执法司法职能,在依法办理涉网络暴力相关案件的基础上,做实诉源治理,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促进网络暴力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专家表示,除依法严重网暴犯罪外,还应加强平台监管。目前,各平台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表现在事后处置,在网暴发生以后再删除恶评和封禁账号,这种方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对于网暴实施者有所惩戒,但难以弥补网络暴力已经造成的伤害。治理网络暴力,需要夯实平台责任,需要平台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网暴周期规律,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闭环治理机制。
此外,推行网络实名制,促进网民自律。网络暴力的盛行,离不开互联网的隐匿性,推行网络实名制应成为大势所趋。网络实名制需要网民将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提供给网络平台进行认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网民加强自我约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使网络空间更加有序。(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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